賈繼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进士。历知临汾、任丘二县,入京为御史。明光宗有两位李选侍,称为东李和西李。天啓元年(1821年)爆發移宫案,外界紛言明熹宗虐待庶母西李。[1]賈繼春上奏指責東林黨人過多干涉內廷事務,又与给事中周朝瑞展开论战,贾继春言:“先帝于群臣至厚,何至一妾一女不能遗庇。”熹宗不悦,说:“大小臣工,惟私李党,责备朕躬。”[2]不久繼春出京按察江西,途中仍上书提醒皇帝,“威福大权,莫听中涓帝落”。四年春季,始自江西回京。崇祯帝繼位,继春正在南畿督学,知魏忠贤必败,先行弹劾崔呈秀。崇禎帝打算將贾继春列名閹黨,阁臣反對说:“继春虽反复,持论亦可取”。但崇祯帝认为:“惟其反复,才是真小人。”于是判刑三年。不久含恨而死。
参考资料
[编辑]- 《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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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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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盧養浩 蘇州舉人 | 明朝临汾县知县 萬曆三十八年-三十九年 | 繼任: 张廷玉 |
前任: 侯提封 | 明朝任丘縣知縣 1612年-1616年 | 繼任: 霍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