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专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铁岭专区(1964年-1968年为沈阳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辽宁省北部。
1955年置,专员公署驻铁岭县(今铁岭市)。辖原辽宁省直辖的铁岭、新宾、清原、开原、西丰、昌图、康平、法库8县。
1958年(1959年1月5日),撤销铁岭专区,将铁岭、昌图、西丰、开原、法库、康平等6县划归沈阳市;清原、新宾2县划归抚顺市。
1964年,设沈阳专区,专署驻沈阳市。辖原属沈阳市的法库、康平、铁岭、辽中、昌图、新民、西丰、开原、台安9县和原属抚顺市的清原、新宾2县。沈阳专区辖11县。
1968年,将辽中县划归沈阳市;台安县划归盘锦垦区;清原、新宾2县划归抚顺市。同年,沈阳专区迁驻铁岭市,并改名铁岭专区。铁岭专区辖7县。
1969年,新民县划归沈阳市。1970年,撤销铁岭专区,改置铁岭地区。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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