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鞍山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
1949年—1952年
歷史
歷史 
• 成立
1949年
• 废除
1952年
前身
继承
鞍山市
鞍山市

鞍山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消的直辖市

1949年時,中國大陸共設有12個直轄市,分別為:南京上海武汉(今武汉三镇)、鞍山撫順瀋陽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慶廣州,除北平天津外,皆為大行政區代管。

1952年11月15日,鞍山撫順瀋陽本溪等组建辽宁省,鞍山成为省轄市,1954年,旅大市也并入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