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钟社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沉钟社是中华民国一个文学社团,以《沉钟》刊物而得名。“沉钟”取自德国格哈特·霍普特曼的戏剧《沉钟》,寓意“坚韧不拔、坚持到底”,第一期首页就写了英国吉辛的名句“而且我要你们一齐都证实……我要工作啊,一直到我死亡之一日”。
历史
[编辑]1925年秋季,陈炜谟、陈翔鹤、冯至等在北京建立沉钟社,创办刊物《沉钟》周刊。
1926年8月10日,《沉钟》改作半月刊。
1927年,《沉钟》停刊。
1933年10月15日,《沉钟》重新开办。
1934年2月28日,《沉钟》再度停刊,沉钟社也解散。
内容
[编辑]沉钟社大多写作知识青年对军阀割据的中国社会的不满和沉闷,兼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同时刊行大量翻译作品,有俄国安德列夫、契诃夫、匈牙利裴多菲、德国戈特霍尔德·埃夫莱姆·莱辛、歌德、霍夫曼、奥地利莱纳·玛利亚·里尔克、法国伏尔泰、古尔蒙、阿纳托尔·法郎士、英国吉辛、瑞典奥古斯特·斯特林堡、美国爱伦·坡等。
评价
[编辑]鲁迅:“中国最坚韧、最诚实、挣扎得最久的团体”。[1]
参考文献
[编辑]- ^ 鲁迅. 《中国新闻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
- 《中国近代文学史》第二卷. 北京市: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07-01. ISBN 704009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