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旦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又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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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戶科給事中 | |
籍貫 | 陕西合陽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幼華,號黃湄 |
出生 | 明崇禎九年(1636年) 陕西合陽縣 |
逝世 |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 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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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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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旦(1636年—1686年),字幼华,號黃湄,陕西合阳人,清初官員。
生平
[编辑]崇祯九年(1636年)出生。顺治十六年(1658年)己亥科进士,任潛江縣知县,有政聲[1],“其为政综密而不苛,慈惠而善断,凡施行必期永利。”。历官户科给事中、户部都给事。與孙枝蔚友好,常有唱和,“京中十子”之一,王士禛稱其:“幼华诗一变而清真古淡,再变而为奇恣雄放。”康熙二十五年(1686)卒,享年五十一歲[2]。有《黄湄诗选》。
注釋
[编辑]參考書目
[编辑]- 康熙三十三年《潜江县志·知县宦迹传》
- 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七十五‧儒林郎戶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