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省委书记
汉语名称
汉语省委书记
越南语名称
國語字 Bí thư Tỉnh ủy
儒字 秘書省委

省委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省级市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越南共产党老挝人民革命党古巴共产党省委员会的首要领导人的称谓。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作为一级行政区各道朝鲜劳动党委员会的首要领导人则為道党委责任书记朝鲜语:도 당위원회 책임비서道 黨委員會 責任秘書),与省委书记拥有类似职权。[1]

中国共产党的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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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內的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在的第一领导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形成的党政合一时期是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任),地位不如直轄市委書記,完整称呼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书记。

省委书记均兼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不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省委书记,通常还会兼任该省人大常委會的主任。

1980年代前,长期称省委一号人物为“省委第一书记”,那时省委书记并不是一号人物。该时期,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书记(可能有若干个)、副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1980年代初起,各省只设书记、副书记,其中书记为一号人物。

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省长,至少均为中国共产党该省委员会排行第一的副书记。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负责省内行政的日常工作,相當於清代的布政使,省委书记负责党内工作。由于中国共产党是執政黨,在一党执政的前提下,省委负责监督政府工作并决定党员干部的人事任免权;所以省委书记仍要比省长权力更大,類似清代的督撫,其任免不经过该省人大,一般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直接决定、或由当地省委全会的形式选举。但省委书记的候选人从没有被省委全会否决。

当前中共省委,有一名书记、两名副书记(新疆西藏除外)、十名常务委员组成。

担任过省委第一书记/省委書記职务的著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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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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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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