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應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翁應星
大明四川鄰水縣知縣
籍貫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出生?年?月?日
逝世?年?月?日
出身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浙江鄉試舉人

翁應星(?年—?年),改名學賢[1]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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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詩經》,由廩生中式萬曆四十六年〔1618〕戊午科浙江鄉試舉人[2],歷任樂清縣教諭[3],崇禎十一年至十二年間四川鄰水縣知縣[4][5]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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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翁應星,改名學賢,教諭」,(雍正)《慈谿縣志》卷四選舉志四十四
  2. ^ 「翁應星,慈谿廩詩」,《皇明浙士登科考》萬曆戊午科三十二
  3. ^ 「教諭……翁學賢,慈谿舉人」,《樂清縣志》卷之七職官文職
  4. ^ 「翁應星,雍正志改名學賢,教諭。○按家傳樂清教諭,陞四川鄰水知縣」,(光緒)《慈谿縣志》卷二十選舉中明舉人四十二
  5. ^ 「戶科外抄四川巡撫邵捷春題本,崇禎十三年閏正月初六日到正月初八日到杭日新兵部呈於兵科抄出戶科外抄……鄰水縣知縣翁學賢十一年分完及九分九厘,十二年分完及九分八厘」,《明清史料》辛編第五本四七一-四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