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方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翁方綱
大清內閣學士
籍貫順天府大興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忠敘、正三,號覃谿、蘇齋
出生雍正十一年(1733年)
順天府大興縣
逝世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
順天府大興縣
親屬(子)翁樹培
出身
  • 乾隆十七年壬申恩科進士出身

翁方綱(1733年—1818年),忠敘,一字正三覃谿晚号苏斋順天府大興縣(今屬北京市)人。清代书法家、文学家、金石学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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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七年(1752年)壬申恩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歷官國子監司業內閣學士等,後出督廣東江西學政。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辛亥九月十七日,提督山东学政。[1]五十八年(1793 年)癸丑六月二十三日,奉旨回京供职。[2]嘉慶四年(1799年),左遷鴻臚寺卿。嘉慶十二年(1807年),重赴鹿鳴宴,獲賜三品銜。嘉慶十九年(1814年),再赴恩榮宴,加二品銜,其時年已八十二歲。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卒。[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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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明湖铁公祠翁方綱手书匾额及印章

翁方綱精研經學,曾作《書經》、《禮經》、《論語》、《孟子》等書的筆記。精於金石學,著有《兩漢金石記》、《粤東金石略》、《漢石經殘字考》、《焦山鼎铭考》、《庙堂碑唐本存字》、《复初堂集》、《复初斋诗集》(曹振镛蒋攸铦后序)、《石洲詩話》等。[4]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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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翁氏年谱》记“乾隆五十六年(1791 年)辛亥九月十七日,奉命提督山东学政。”
  2. ^ 《翁氏年谱》记“乾隆五十八年(1793 年)癸丑六月二十三日,奉旨回京供职。七月二十四日,回京。七月二十五日,到内阁办事。”
  3. ^ 《清史稿·卷485》:翁方綱,號覃溪,大興人。乾隆壬申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擢司業,累至內閣學士。先後典江西、湖北、順天鄉試,督廣東、江西、山東學政。嘉慶元年,預千叟宴。四年,左遷鴻臚寺卿。十二年,重宴鹿鳴,賜三品銜。十九年,再宴恩榮,加二品卿,年八十二矣。又四年,卒。
  4. ^ 《清史稿·卷485》:方綱精研經術,嘗謂考訂之學,以衷於義理為主,論語曰「多聞」、曰「闕疑」、曰「慎言」,三者備而考訂之道盡。時錢載斥戴震為破碎大道,方綱謂:「詁訓名物,豈可目為破碎?考訂訓詁,然後能講義理也;然震謂聖人之道,必由典制名物得之,則不盡然。」
    方綱讀群經,有書、禮、論語、孟子附記,並為經義考補正。尤精金石之學,所著《兩漢金石記》,剖析毫芒,參以說文、正義,考證至精。所為詩,自諸經注疏,以及史傳之考訂,金石文字之爬梳,皆貫徹洋溢其中。論者謂能以學為詩。他著有《復初齋全集》及《禮經目次》、《蘇詩補注》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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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85》,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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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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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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