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伯恒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翟伯恒(1836年—1897年),字保之,号东泉。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1873年,乡试中举。1874年,登进士二甲第五名,后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1883年,调任福建道监察御史,时值中法战争,其亲手开炮击毁法国46号鱼雷艇。之后,调任刑、礼、工三科给事中,分巡福建延建邵道[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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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翟伯恒与文家银. 泰州晚报. [2013-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