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景祁(1827年—?),原名左鉞,一作祖鉞孝威,後自字蘩甫,或作蘩圃,一字韻梅,一作蘊梅別號新蘅主人浙江錢塘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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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1864年)拔貢,同治十三年(1674年)甲戌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光緒二年(1876年)散館,選福建武平縣知縣,坐事落職。臺灣布政使邵友濂與其有舊,邀其前赴淡水縣任職。光緒十年(1884年)至次年,兩度擔任淡水縣知縣,政績卓著。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清朝割臺與日本,張景祁攜家內渡。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知福建連江縣

民國建立後,與林壽圖鄭孝胥等結社唱和。工詩詞,有《揅雅堂集》、《新蘅詞》九卷、《秦淮八詠》等行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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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府志》文苑傳。
  •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國家圖書館,民國92年12月,頁429
  • 《台北市志》卷七人物志,頁24。
  • 《中國文學家大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近代卷。
  • 王微〈浙江詩人張景祁的臺灣紀事詩〉,《臺灣文獻》24:1,民62.03。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周志侃
淡水縣知縣
光緒十年(1884年)上任
繼任:
劉勳
前任:
李嘉棠
淡水縣知縣
光緒十一年(1885年)上任
繼任:
汪興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