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翟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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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 |
出生 | 四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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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銓(1458年—?年),字秉衡,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太醫院醫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河南鄉試第十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
家族
[编辑]曾祖翟宗器,贈太常寺卿;祖父翟觀,御醫;父翟瑄,右都御史。母潘氏(封淑人)[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