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材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程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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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民籍 |
字號 | 字良用 |
出生 | 成化二年(1466年) |
逝世 | 正德元年(1506年)九月十七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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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材(1466年—1506年),字良用,直隸徽州府歙縣岑山渡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丙辰進士。
生平
[编辑]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進士[1][2]。初授福建汀州府推官,選授河南道監察御史。在諫垣一年,多有建白。正德元年(1506年)卒於官,年四十一[3]。
事跡
[编辑]程材在任汀州推官期間,執法嚴明,深得巡按御史胡華倚重[3]。
曾推薦王綸、許進、林俊、陳茂烈、張詡、夏鍭等,多為名士[3]。
家族
[编辑]曾祖程仕良;祖父程永瑞;父程彥。母曹氏[4]。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3.0 3.1 3.2 3.3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王鏊,《河南道監察御史程君材墓志銘》:□宗皇帝御天下,憂憫元元,體貌大臣,而於臺諫尤所優假。於是言官多得盡言,而言之得體,剴切而可憚,婉曲而可思,明白而可以感動人主者,亦無幾人。若休寧程君良用,其所謂得進言之體者也。君諱材,初以進士授閩之汀州府推官。汀俗故號□獷,君至方毅明察,一時獄訟不之守而之推,守以是嗛之。巡按御史胡華入守,言每含怒以待。有囚法當流,胡欲寘之死,君據法以諍,胡曰:「我不知法耶?」胡怒亦甚,君辨不巳。久之,胡忽自悟曰:「推官言是也,不然幾誤殺一人。」後有大獄,必召君議;巡郡,必挾君以往,文事武備悉以委之,且舉君?八閩循吏之首,召授河南道監察御史,即上疏劾大臣貪耄者二人。時長憲者謂,試御史不得遽言事,不與實授,君亦不顧曰:「試御史獨非言官耶?」會考京職,給事中吳蕣、王葢被黜。二人葢嘗劾冢宰馬公者。君遂上疏言:「大臣,天子之腹心;言官,天子之耳目。任腹心而廢耳目,可乎?願留蕣、葢,黜臣等之緘默者。」未幾,又疏九庫出納之弊蠧政。?剗甲子秋,始實授御史,往福建清戎伍。至天津,值中貴進時鮮者,暴橫不法,□□□□□□□□□□□□安民生。至淮安,又上弘大綱,舉萬目以隆治體,任將帥以重邊防,謹謚議以昭公道,累數千言。今上初政,又上十事一曰:「君心,萬事之本;聖學,進修之本;朝廷,四方之本;部院,諸司之本;衣食,生民之本;禮樂,教化之本;賢才,致治之本;聽納,求諫之本;將帥,攻守之本;內治,外攘之本。」所歷地方災傷,又上奏曰:陛下登極之初,災異數見,願反身修德,信用忠賢,自宮闈以及百執事皆禁絕奢侈與逸遊戲玩之具與夫不正之人,無益之事可緩之賦一切罷去,皆人所難言者。又嘗薦人才,如王綸,可尚御藥;許進,宜本兵柄;陸完之勤廉,林俊之養素自重;陳茂烈、張詡、夏鍭,潘府之恬退,後多?名士。君自以裔出於程,而生於新安,故一意程朱之學,嘗曰:「今世人才之不逮古者,科目害之也。朝廷設科以取士,士由科目以進身,豈利祿之謂哉!」所至輒引諸生,講明性理之學,雖簿書樷遝,而手不釋卷。居大父母喪,不用僧尼道士,至今家以?法。時巡按缺員,君兼領其事,又兼查理文卷、軍器諸務填委,君殫精竭慮,遂以成疾。疾革,召所屬語之曰:「吾?言官,不能舉職,死有餘媿。死之日,其勿□賻賵,以重吾罪。古者冠帶不送死其?吾易深衣以殮。」時有族叔在浙西求一訣,君曰:「?謝吾叔,察院豈私見所耶?」叔大哭而去。時正德丙寅九月十七日也,年止四十有一。君修髯偉儀觀,抱負落落不凡,與張芝、戴銑?友,砥礪以名節,必欲追古人及之,不肯隨世碌碌以就功名。官內臺一年,所上十餘疏,疏皆當今急務非掇拾細故以塞責亦不?矯訐以求名□中道忽踠然跡其所樹立亦足襮白於天下,雖不□公卿未?不遇也假而位至卿相終老默默以□□今所得何如哉。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