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蔡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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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 |
籍貫 | 直隶順天府寶坻縣 金吾右衛官籍 |
字號 | 字时用 |
出生 | 成化十三年(1477年)11月14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魏氏 |
親屬 | 父 蔡英,母 尚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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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需(1477年—?),字時用,順天府寶坻縣人,金吾右衛官籍,明朝刑部主事。
生平
[编辑]成化十三年农历十月二十九日(1477年11月14日)生,国子生,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七名。会试第四十六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七十六名進士[1][2],时年二十八岁。
家族
[编辑]高祖蔡完者不花,都指揮僉事;曾祖蔡貴,都指揮僉事;祖父蔡祥,都指揮僉事;父蔡英,都指揮僉事充左參將。前母趙氏 (封淑人);母尚氏[3]。
大兄蔡霖,正德三年戊辰科武榜眼,金吾右卫都指挥佥事[4];二兄蔡雯;弟蔡霆、蔡露、蔡霑、蔡霔。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 ^ 《蔡英之配尚氏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