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法輪經憂波提舍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轉法輪經憂波提舍》,又名《轉法輪論》,《轉法輪經論[1]。是天親所造的對轉法輪經的註解。漢譯本由元魏天竺三藏毘目智仙譯出,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1533經[2]

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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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法輪經是佛陀最初對憍陳如五比丘說的經[2]憂波提舍 (Upadeśa),或音譯為優婆提舍,鄔波第鑠;義譯為「論議」,「說義」,「廣演」,「章句」等,為十二分教的一分;他的性質,《大毘婆沙論》重在「論議」;《大智度論》重在「解義」;《瑜伽師地論》作為一切論書的通稱[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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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籍全文.佛典經錄資料庫.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2013-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2.0 2.1 No. 1533《轉法輪經憂波提舍》. 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二十六冊.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3. ^ 印順法師. 第一章 序論/第三節 優波提舍‧摩呾理迦‧阿毘達磨/第一項 優波提舍.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