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士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閻士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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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 |
籍貫 | 陝西綏德州 |
族裔 | 漢族 |
出生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
逝世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 |
親屬 | (弟)阎士聪(万历十三年举人)、(子)阎汝柏、阎汝梅、女阎氏(羅維卿妻)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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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士選(1551年—1616年),字儁甫,號立吾,陝西綏德州人,寄籍直隸江都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授蕲水县知县,因不附张居正而阨抑十年,始擢刑部主事。历任员外、郎中,出任邵武府知府[1]、萊州府知府。三十五年四月,升海防道副使,驻登莱。三十八年三月升山西右参政兼佥事,备兵雁门,平定巨寇柳廷瓒。歷官山东按察使,官至山西右布政使[2],卒年六十六。[3]
事跡
[编辑]閻士選在萊州擔任知府期間,曾採集蘇軾在膠西詩文刊刻成書,名為《東坡守膠西集》,共四卷。
山西長城的白草关尚存一座关楼和—座关便门。关楼西侧门额上嵌有石匾,匾头题“万历四十二年秋吉,巡抚山西都御史吴仁度”,匾尾署“整饬雁平兵备道右布政使阎士选立。”北侧门额亦有“容民畜众”石匾,匾头题“万历甲寅秋”,匾尾署“布政使阎士选立”。
蓬萊閣有石,在天后宮門西,傳說得于海島,一說乃高句骊石,兵部主事梁之垣得自朝鲜。阎士选筑台供之,并建松石亭。今亭、石皆无存。
著作
[编辑]- 《海上七真人传》
参考资料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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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選 | 明朝蘄水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孫善繼 |
前任: 瞿汝婴 | 明朝邵武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繼任: 严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