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天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饒天民 | |
---|---|
大明鳳陽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武昌府崇陽縣 |
字號 | 字明先 |
出生 | 十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陳氏 |
出身 | |
|
饒天民(1502年—?),字明先,號任菴,湖廣武昌府崇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第三甲進士[1][2]。授中書舍人。十九年选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實授,彈劾詹事府府丞胡守中,疏請祭祀薛瑄,增加湖广的考试名额。又弹劾郭勳,議論河套軍事,忤旨被廷杖。後巡按蘇州、松江等地,曾為黃訓所編的《皇明名臣經濟錄》作序。后出为凤阳府知府,谪判合州。
家族
[编辑]曾祖饒仕亨;祖父饒昱;父饒伯滸。前母劉氏;母汪氏;繼母陳氏。具庆下。兄饶天爵(知州)[3]。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