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勳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范承勳(1641年—1714年),字苏公,号眉山,自称九松主人抚顺人,属汉军镶黄旗中國清朝官員。清初重臣范文程三子,范承谟之弟。

历官御史郎中等职。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举廉吏,擢内阁学士。累迁广西巡抚、康熙二十五年云贵总督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任兵部尚书,后加太子太保

其子范時繹官至都統、戶部尚書、工部尚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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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傅拉塔
兩江總督
康熙三十三年六月丙辰-康熙三十七年十月甲寅
(1694年8月10日-1698年11月15日)
繼任:
張鵬翮
前任:
杜臻
兵部漢尚書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己亥-康熙四十三年四月乙亥
(1699年12月25日-1704年5月9日)
繼任:
屠粹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