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于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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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少卿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歷城縣 |
字號 | 字子長,號横海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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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鯨(1540年—?),字子長,號横海,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山東鄉試第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進士[1][2]。授刑部湖广司主事,万历二年(1574年)四月遷河南道監察御史,四年三月巡按真定等處,五年十二月奉敕巡按顺天。十年三月升太僕寺少卿,十二月被降二级调外任[3],十一年二月罢官閑住。丁憂歸,不久去世[4]。
家族
[编辑]曾祖于美;祖父于恭;父于芳,母顧氏。重庆下。兄鲲。弟蛟、飛[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万历十年十二月丙申,吏科给事中陈与郊论礼部左侍郎陈思育、太仆寺少卿于鲸夤缘徐爵,结纳冯保,朋奸误国,亟当罢黜,以清仕路。有旨:陈思育留用,于鲸降二级调外任。已而思育抗章求辩,复为礼科给事中陈烨所劾,言思育以大臣被论,不思阖门省过,乃摭拾强辩,大乖法纪,因尽发其营私黩货,纵欲宣淫诸不法事,其最甚者乘机诈梁驸马银二千两,致伊父发揭索取;结纳故相张居正家人游七,凭藉吹嘘,制一手卷,题曰楚滨欣赏,捏写同院诸臣姓号,诗赋连篇贺之,因得玉杯、古画、犀带为谢。典试预通关节,贿卖举人查谦亨等十数名,纳成国公管家为门下,受馈银千两,令伊子滥买武科。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93: 于鯨,字子長,山東歷城人。隆慶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御史,累官太僕少卿,丁憂歸,未幾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