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局舍附馆旧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东铁路建筑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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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驿旧址及广场周围建筑——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旧址(一)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6年 |
编号 | 6-923 |
认定时间 | 2013年(第七批并入) |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局舍附馆是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铁路管理机构总部机构,其旧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目前,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局舍附馆旧址作为中东铁路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编辑]1934年,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改组铁路管理机构,将铁道部、铁路总局、北满铁道管理局、铁道建设局合并成立为奉天铁道总局并修建铁道总局大楼。1936年10月31日,铁道总局大楼建成[1]。1938年,南满洲铁道在铁道总局大楼附近修建另一规模更大的建筑并将总局迁入。大楼改为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局舍附馆[2]。
日本战败后,东北行辕入驻大楼。辽沈战役结束后,大楼被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接管。此后,大楼先后被用作苏联专家接待处、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军区招待所及辽宁省革命委员会。1978年后,大楼改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用房[2]。2013年,大楼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特点
[编辑]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局舍附馆大楼由南满洲铁道总局工务处狩谷忠磨设计,福昌公司施工。大楼建筑长70米,宽140米、占地面积2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993平方米。建筑整体为钢混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特点为日本官厅式建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