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良懿(?年—?年),號我求,南昌府新建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礼部观政,五年授宜宾县知县,十年行取,十一年钦选工部虞衡司主事,十二年升营缮司郎中,十三年升任徽州府知府[1]。十六年以黔兵騷乱徽州,与徽宁道张文辉被处分[2]。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唐良懿,我求,诗五房,丙午五月初二日生。新建人,丁卯二十六,會三百七名,三甲二百十一名。礼部政,壬申授宜賓知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工部虞衡司主事,己卯升营缮郎中,庚辰升徽州知府。曾祖子勗。祖世英。父球。
- ^ 《寄园寄所寄》黔兵始末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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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0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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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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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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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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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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