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琦 (明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楊琦(?年—?年),號旭水,山东莱州府潍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授赵城县知县,八年補任束鹿县[1],在任数年,卒于官[2]。
參考文獻
[编辑]-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杨琦,旭水,書四房,丁未十月二十五日生。潍县人,甲子四十,会一百七十二,三甲一百十九名。刑部政,授趙城知县,乙亥补束鹿县。曾祖文桢。祖守业。父希哲。
- ^ 《束鹿县志》:杨琦字潍水,山东潍县人,崇祯辛未进士,授邑令,性明敏,精于吏治。邑东南接壤深冀,故盗薮,捕役受盗贿,遣往捕,即密与通。兵役至则遁匿,去则复出,乡人有获贼者,贼反噬之,真伪每不能辨,多受累,以故人宁畏贼,不畏法官,司病之。时廉得其弊,张明示晓谕,获贼者宥死罪,獲贼多者赏,乡中人争捕盗,得二百馀人,众皆逃窜,盗風頓息,民赖以安。時城池初创,殊草草,琦修雉堞,濬重壕,称坚城焉。又置大炮、铅子,积火药十馀石,分贮城楼,守备完具,其所设施皆经久计,后人多所藉焉。在任数年,卒于官,百姓哭送者数千人,市廛几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