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芳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姜芳(15世紀—16世紀),字實夫,浙江金華府蘭谿縣人[1],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弘治八年(1498年)乙卯科浙江鄉試舉人,授廬陵縣教諭,端正自身,以名節教育學生,擔任鄉試同考官[2]時嚴厲拒絕賄賂。後因父母去世回鄉;服闋後補授蕭縣教諭,九年考績以才識考陞授大理寺司務,以劉瑾餘黨擅權,無法抒發志向而上表退休,家居蕭然,自知死期來臨,某日穿好衣冠端坐,自己寫下墓誌,自稱:「以愧世之好諛者。」入祀鄉賢祠[1]。
家族
[编辑]姜芳是天順四年進士姜璉的從子,成化二十三年進士姜麟的從兄弟。
曾祖姜仲威;祖父姜仕毅,徽州府經歷;父姜璽,義官。子姜絅,正德十二年進士。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光緒《蘭谿縣志》·卷五·人物志
相關條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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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黃秩 | 明朝廬陵縣教諭 1495年-正德年間 | 繼任: 林導 |
前任: 沈珪 | 明朝蕭縣教諭 1512年-1513年 | 繼任: 徐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