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姜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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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郎中 |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蘭谿縣 |
字號 | 字幼章,號方竹 |
出生 |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十一月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陸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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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生平
[编辑]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十一名,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南京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改北京工部郎中,回籍。
家族
[编辑]曾祖姜仕毅,徽州府經歷;祖父姜璽,義官;父姜芳,大理寺司務。母朱氏。永感下。兄姜綽、姜純[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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