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姜絅
大明工部郎中
籍貫浙江金華府蘭谿縣
字號字幼章,號方竹
出生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十一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陸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jiōng(1486年—?),字幼章,號方竹浙江金華府蘭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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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十一名,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南京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改北京工部郎中,回籍。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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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姜仕毅,徽州府經歷;祖父姜璽,義官;父姜芳,大理寺司務。母朱氏。永感下。兄姜綽、姜純[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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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