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宥
大明
籍貫河南汝宁府新蔡縣
出生正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時氏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孫宥(1485年—?年),字敬甫河南汝宁府新蔡縣人,民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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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二,河南鄉試第七十六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十五名,第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1][2]。官山东章丘县知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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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孫榮。祖父孫學。父孫璉,知县。母曹氏,继母张氏。重庆下。兄孫寵、弟孫寶、孫定[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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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