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坤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馬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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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尚书 | |
籍貫 | 南直隶扬州府通州軍籍 |
字號 | 字順卿,號石渚 |
出生 | 弘治七年(1494年)十一月十三日 |
逝世 | 隆慶四年(1570年)十二月 |
配偶 | 娶王氏,继娶李氏 |
親屬 | (子)馬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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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坤(1494年—1570年),字順卿,號石渚,南直隶扬州府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治《詩經》,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1516年)應天府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一名,第二甲第五十五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升兵部员外郎,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以兵部失火事謫宁波府推官,升广州府通判、汀州府知府,累官湖广副使。湖广接壤川贵,苗兵叛乱綿连数岁,马坤参赞督抚平定之。升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二十三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使,二十四年八月升本省右布政使,遷河南左布政使,三十年正月升顺天府府尹,六月升大理寺卿,十一月升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理蓟州等处粮饷,三十一年七月升本部左侍郎,三十二年七月奉命督理给军粮饷,三十三年六月奉命督防守九门京营兵粮饷,三十四年六月升南京工部尚书,三十六年九月改南京户部尚书,三十八年六月改户部尚书。马坤为南京户部尚书時,奏减折色银为四钱,诸军开始怨恨,三十九年二月南京振武营兵乱,督储侍郎黄懋官被杀,南京科道官刘行素、赵时齐等各上疏言诸军激变始于马坤之议减折银,遂令马坤致仕。隆慶四年(1570年)十二月卒。
著作
[编辑]著有《三馀雅㑹》、《石渚奏议》四卷、《石渚遗稿》八卷。
家族
[编辑]曾祖馬用裕。祖父馬文駾,壽官。父馬慧。母胡氏。具庆下。行六,兄健、循、節(贡士)、徹、壮[3]。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