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統
大明大理寺评事
籍貫南直隶常州府武進縣
出生九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邵氏,继娶嚴氏。聘卞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胡統(1487年—?年),字惟一南直隶常州府武進縣人,官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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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正德五年(1510年)應天府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六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四名進士[1][2]。官至大理寺评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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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濙,特進光禄大夫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贈太保、謚忠安。祖父胡谼,锦衣卫镇撫。父胡謙,例授鎮江衛指挥。母段氏。具庆下。兄恺、恪(镇撫)、弟綸、绅、懷、徽、怿、恩、惪、綡、志[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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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