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燕承宣布政使司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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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燕承宣布政使司 简称:平燕布政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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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行政区 | |||||||
國家 | 大明朝六部 | ||||||
政府 | 平燕承宣布政使司衙门(建文元年--永乐元年) 无(自永乐元年始) | ||||||
• 行政中心 | 真定府(洪武二年--永乐元年) 无(自永乐元年始) | ||||||
歷史 | |||||||
• 成立 | 大明建文元年 | ||||||
行政分區 | 真定府、保定府、河间府 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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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境:今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 方言:官话 毗邻: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
平燕承宣布政使司為靖難之役時明惠帝所設之藩司,為北平承宣布政使司之沿續,建文四年撤銷。
沿革
[编辑]- 洪武二年,专设北平行中书省。洪武九年,改设北平承宣布政使司。
- 建文元年燕王叛據北平府,陷永平府,北平布政使司沒入燕王之手;明惠帝於真定府另設平燕承宣布政使司,下轄未受燕王控制之真定府、保定府、河间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政務,由刑部尚書暴昭掌司事。
- 建文二年二月保定府知府雒僉叛附燕王,平燕司轄餘五府。
- 建文四年,平安被俘,召暴昭回京師,平燕司隨之撤銷。
辖境建置
[编辑]洪武元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建文元年改屬平燕司,建文四年併回北平司。
洪武元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建文元年改屬平燕司,建文二年附燕。府城驻清苑县。
洪武元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建文元年改屬平燕司,建文四年併回北平司。府城驻河间县。
洪武元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建文元年改屬平燕司,建文四年併回北平司。
洪武元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建文元年改屬平燕司,建文四年併回北平司。今河北省永年縣廣府鎮。
洪武元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建文元年改屬平燕司,建文四年併回北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