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會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彰化市公會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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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街公會堂所 中山堂 | |
位置 | 臺灣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42號 |
坐标 | 24°04′44″N 120°32′44″E / 24.078984°N 120.545671°E |
建成时间 | 日本昭和8年(1933年) |
网站 | 彰化藝術館 |
官方名称 | 彰化市公會堂 |
類型 | 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
詳細登錄資料 | |
彰化市公會堂是臺灣歷史建築,位於彰化縣彰化市,曾作為彰化縣議會使用,於民國91年(2002年)11月20日公告為歷史建築[1]。在2005年4月修復完工後,現作為彰化藝術館使用[2]。
沿革
[编辑]彰化市公會堂興建於日治時期的昭和八年(1933年)4月1日,耗資約四萬日圓[2],而後在該年10月21日舉行上棟式,落成於同年的12月25日[3]。動工時因為彰化仍是彰化街,故棟札上所寫的名稱是「彰化街公會堂所」[註 1],而當時的彰化街長是李崇禮,工程設計者與與監督者則是藏滿盛秀[3]。
公會堂落成後,成為彰化市民從事公眾活動的場所,並舉辦過藝文活動,例如臺灣女高音林氏好在昭和十年(1935年)2月6日到2月17日的全臺巡迴獨唱公演的其中一站便是彰化市公會堂,彰化芬園出身的畫家林錦鴻也曾於此開過畫展[3]。
二次大戰之後,彰化市公會堂改稱「中山堂」[2]。民國40年(1951年)1月21日彰化縣普選後,於該年2月4日於中山堂舉辦「彰化縣議會成立典禮暨第一屆第一次大會」,而中山堂也自此作為彰化縣議會使用[3]。而在第三屆議會期間決定興建新的議事堂,於民國46年(1957年)12月11日動土,民國51年(1962年)3月31日完工[3]。完工當年4月17日舉行落成典禮後,彰化縣議會便遷到新址,而中山堂則陸續為彰化市民代表會、中國國民黨彰化市黨部、中國國民黨彰化市民眾服務站、彰化市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等單位使用[3]。
民國77年(1988年),彰化市清潔隊搬入中山堂,中山堂一樓門廳與二樓為其辦公空間,此外仍有其他單位在裡面[3]。原本公會堂的大堂與舞臺仍對外開放,如民國83年(1994年)5月皇冠小劇場曾在這裡上演戲劇《賴和》一場;但後來屋頂漏水,變成清潔隊的用品倉庫[3]。而公會堂登錄為歷史建築後,清潔隊在2003年10月到12月間陸續遷出[註 2][3],隨後進行整修,於2005年4月完工,改為彰化藝術館使用[2]。
建築
[编辑]公會堂樓高兩層,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建築,外觀以幾何圖案裝飾[2]。其入口門廊突出,三面有拱圈造型,為「車寄」式入口,車輛可開入門廊載客[2]。其內部在大門兩旁有樓梯可上二樓,集會空間則有挑高;其屋頂則使用鋼架與木構建材[2]。
註釋
[编辑]參考來源
[编辑]- ^ 彰化市公會堂.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2011-10-13] (中文(臺灣)).[永久失效連結]
- ^ 2.0 2.1 2.2 2.3 2.4 2.5 2.6 陳仕賢. 《彰化縣古蹟與歷史建築導覽手冊》. 彰化縣彰化市: 彰化縣文化局. 2006年11月: 78頁. ISBN 978-986-00-7483-3.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郭俊沛建築師事務所. 《彰化縣歷史建築彰化市公會堂調查研究》. 彰化縣彰化市: 彰化縣文化局. 2005年3月: 2–2、2–17-2–22頁. ISBN 957-01-983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