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方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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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江西廣信府弋陽縣 |
出生 | 十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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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仁(1453年—?),字行恕,江西廣信府弋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江西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九名,二甲第七十名進士[1][2]。弘治十三年(1500年)七月由刑部员外郎升湖广按察司佥事。
家族
[编辑]曾祖方仕安;祖父方道隱;父方景元,母葉氏;繼母馮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