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焦韶
大明
籍貫四川成都府灌縣
出生正月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楊氏
親屬曾祖 焦敏
出身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焦韶(1454年—1513年),字鳳儀四川成都府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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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二名進士[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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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焦敏,刑部員外郎;祖父焦克讓,卒冠帶;父焦亮,訓導。母王氏;繼母吳氏[3]。子焦維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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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