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楷 (萬曆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四川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浙江山阴县知县,歴任至徽州府知府。四十一年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丁艱歸。四十六年十二月復除湖廣副使,分守宝庆[1]。参与围剿奢崇明之乱,三年升湖廣按察使,再晉右布政使。五年以举卓异升陕西左布政使[2],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
杨巡抚楷墓在月波岭其母「虎葬墓」旁,杨母为虎所噬,置巖洞前,迹得之,葬他处,虎仍攫置巖前,群蚁銜土成墳,众人异之,识者曰此吉穴也,因为虎葬墓。河南布政使宜宾尹伸撰有墓志[3]。
引用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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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耿庭栢 |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595年-1604年 | 繼任: 余懋孳 |
前任: 韓子廉 涇陽舉人 | 明朝德安府知府 萬曆年任 | 繼任: 張惟方 |
前任: 鄔元會 | 明朝徽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九年-四十一年 | 繼任: 洪有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