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承教,陕西西安府咸阳县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陕西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授真定县知县,改稷山县,擢户部主事,三十九年京察以浮躁[1]。后升至刑部郎中,四十七年升雲南大理府知府[2],天启二年大计被劾[3]。后任副使[4]。
- ^ 万历三十九年四月戊申,诏南京考察过官员分别处置如令:吏部主事胡嘉栋、户部主事荆之琦、薛承教、兵部员外郎马烨如、刑部主事张斗南、工部主事王尚宾、户科给事中叚然、刘时俊、御史蒋桂、汪怀德俱浮躁。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二》:万历四十七年五月庚寅,升户部郎中朱期昌知直隶常州府,李枝秀知凤阳府,刑部郎中胡其慥知云南武定军民府,薛承教知大理府,南京礼部郎中徐从治知山东济南府。
- ^ 天启二年正月,南京吏科给事中姜习孔等、十三道御史郭一鹗等以大计纠劾云南大理府知府薛承教等,疏下部院。
- ^ 《陕西通志》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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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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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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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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