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羅大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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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湖廣雲夢縣 廣西桂林右衛官籍 |
字號 | 字時行,號東江 |
出生 | 弘治十四年(1501年)八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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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用(1501年—?年),字時行,號東江,廣西桂林右衛官籍,湖廣雲夢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由國子生中式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廣西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零五名進士。觀工部政,授杭州府推官,陞禮部主事。
家族
[编辑]曾祖羅迪,正千戶;祖羅琮,指揮同知;父羅衮,指揮同知;母朱氏。具慶下。弟大周;大同。子承勛[1]。
参考资料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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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策 | 明朝杭州府推官 1536年-1540年 | 繼任: 陳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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