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維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趙維垣
大明福建左布政使
籍貫直隸江都縣
字號字伯師,號艮山
出生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徐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趙維垣(1510年—?年),字伯師,號艮山龍巖,貴州永寧衛官籍直隸江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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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貴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刑部主事,改禮部,十五年十一月因张延龄狱降二级,贬大名府推官,歷陞寶慶府同知、署宝庆府事、南京兵部郎中、江西僉事,改浙江僉事,陞雲南左參議,二十九年二月升本省提學副使,升四川參政、福建按察使、右布政使,官至左布政使[1],三十八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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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趙顯,祖趙銓,父趙迪,母周氏;繼母文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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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書經》,年二十三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進士。三月三十日生,行二,曾祖趙顯;祖趙銓;父趙迪,義官;母周氏;繼母文氏。慈侍下,妻徐氏,兄維藩,弟維屏;維翰;維寧。由衛學生中式雲貴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四十一名。觀都察院政,改庶吉士,改禮部,降大名府推官,陞寶應府同知,南京兵部郎中,江西僉事,復除浙江僉事,陞雲南參議,提學副使,四川參政,福建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