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欽鄰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庄钦邻(1577年11月14日—?[1]),字寅卿。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福建鄉試中第二十一名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進士,授饶州推官,升兵部主事、吏部郎中。天启五年(1625年)起用吏部郎中,以不依附閹黨,被弹劾削籍歸鄉。崇祯初年(1628年)起用南京府丞通政使司,迁顺天府尹,晋户部右侍郎,旋转左侍郎。升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后歸鄉[2]。
參考
[编辑]-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莊欽鄰 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匠籍,府學生,治《易經》,字寅卿,行一,年二十五,十月初六日生。曾祖傑,祖琡,父天夔,嫡母劉氏,生母易氏,重慶下,弟欽載,娶蕭氏,繼娶吳氏。福建鄉試第二十一名,會試第二百七十名。
-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庄钦邻,字寅卿。万历辛丑联捷进士,授饶州推官。丁外艰,起补衢州,按狱公平,饶衢建祠祀之。分校浙闱,升兵部主事、吏部郎中,侃侃不避权贵,被挤归。天启五年,起吏部郎中,以不狥魏党,弹劾削籍归。崇祯初,引用直臣,起南京府丞通政使司,迁顺天府尹,晋户部右侍郎,旋转左。兵部尚书杨嗣昌夺情守制,少詹事黄道周参纠之,忤旨下狱。钦邻与范景文合疏论救,坐罚俸。升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会廷推吏部尚书,列名上,上曰:冢宰非庄某不可。宽直廉明,必能董率百官,无负委任。三辞不允,乃趋朝受职。未几,以母老乞归。丁内艰,终制不出。年八十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