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時俊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萬時俊(?—?),山西平陽府安邑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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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授懷慶府孟縣知縣,三十八年任山東郓城县知县,擢户部主事,四十年因貪没庫銀,被免官[1][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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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年闰十一月乙亥,允吏部覆参户部主事万时俊冠带闲住;员外任国祯降三级;主事石廷举降二级;洪启聪降一级,各调外任用。国祯管崇文门税课,廷举管下粮厅,为御史龙遇奇参其贪鄙。巡仓御史耿鸣雷因参启聪在北新仓久有秽声,廷举代署,复踵前辙,于是尚书孙玮并劾之。
  2. ^ 天启七年正月,天启聖諭中言“妙管库主事何其义、万时俊将老库银两不行交盘,私相埋没,为部发参处。”
  • 《明憙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