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言 (長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言 | |
---|---|
大明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
陳言(?—?),字獻可,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福建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三甲第五十一名進士[1][2]。授雄县知县,以外艰归。後擢授监察御史。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