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言 (長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言
大明
籍貫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陳言(?—?),字獻可,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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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三甲第五十一名進士[1][2]。授雄县知县,以外艰归。後擢授监察御史。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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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子英;祖父陳德成;父陳公祜,母詹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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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