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以唐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以唐
大明浙江道監察御史
籍貫河南彰德府磁州武安縣
字號字伯堯
出生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李以唐(?—?),字伯堯,河南彰德府磁州武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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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河南鄉試第七十四名[1],萬曆十一年(158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九名,登三甲第二百五十名進士[2][3][4][5][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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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江;祖父李乾;父李蕃,曾任壽官。母王氏[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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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乾隆四年刊本《武安縣志·卷之十二》:萬歴 壬午科 李以唐癸未科聯㨗進士。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萬曆刻本《萬曆十一年進士登科録》:李以唐,貫河南彰德府磁州武安縣軍籍縣學生治詩經字伯堯行一年二十七九月初九日生曾祖江祖乾父蕃 壽官 母王氏具慶下弟以庚以康娶何氏河南鄕試第七十四名會試第三百三十九名。
  5. ^ 明崇禎增刻本《(天啓)武安縣志·卷之七》:李以唐萬曆壬午舉人登癸未進士任山東金鄉縣知縣行取浙江道御史祀鄉賢。
  6. ^ 明崇禎增刻本《(天啓)武安縣志·卷之七》:李以唐,宇伯堯,生而頴異寡言咲慎取與好讀書不輟伏臈憎女色如讐歷宦二十年止用一老僕稱謂不改可方君實相公所貽先業盡讓兩弟初授金鄉縣尹勸課農桑親行阡陌開墾荒田及内召為柱史南北倭虜跳梁唐悉心籌畫不憚勞瘁諫罷礦税及詣不便狀致干神宗盛怒唐日夜候旨不懼及按浙時所得贖鍰悉以濟邊不自點染傾櫜以歸讀禮廬墓三年哀痛如一日自設墪黨延師教邑民之子弟力之不能讀書者歳大祲里中貧民多迯賦岀囊金佃納足不躡公庭片不通有司復召還朝直介益力所言大都欲主上寡慾郤貨財遠小人親君子至死猶存諫草卒於燕邸逝之日囊無餘金家無厚産生平節概大畧如此詳祀鄉賢記中。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鳴世
明朝金鄉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桂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