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棠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潘棠 | |
---|---|
大明雲南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直隸寧國府太平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
潘棠(1473年—?),字希召,號雲巢,湖廣辰州衛軍籍直隸寧國府太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湖廣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四十名進士[1][2]。初授河南怀庆府推官,正德八年(1513年)六月升南京吏科给事中,十年五月考察,以浮躁浅露降职,贬武义县丞,升四川内江县知县、许州知州,十六年(1521年)三月擢雲南按察司佥事,不久父喪丁忧,归家侍养母亲,遂不复出仕。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薛祖學 | 明朝内江县知县] 正德年间 | 繼任: 贺爵 (赣榆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