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鄭善夫(1485年—1523年),字繼之,號少谷,福建閩縣(今福州市)人。明代儒學家(陽明學)、詩人、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生於高湖,世代書香,少有才名,精於易經、數學和曆法。弘治十七年(1504年)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進士。正德元年(1506年),以候補官員在京纂修《蘇松常鎮實錄》。正德六年(1511年),任戶部廣西主事。因宦官當政,辭官,筑少谷草堂于金鳌峰下,闭门读书,曰:“俟天下之清也。”
正德十三年(1518年),诏任礼部主事,升任员外郎。正德十四年(1519年)因痛斥江彬被廷杖三十,罚跪午门五日,辞官未获准。隔年辭官獲准,與傅汝舟、福州太守汪文盛有来往。嘉靖元年(1522年),都御史周季風荐任南京刑部郎中,未幾,改任吏部驗封司。嘉靖二年(1523年)游武夷山,感染風寒返家,两天后病逝,葬于福州西郊梅亭山。
善夫精於天文、算學,能推算日蝕、月食,上疏请改历元。《明史·文苑传》有傳,稱其“闽中诗文,自林鸿、高棅后,阅百余年,善夫继之。”
著作
[编辑]著有《少谷集》。清代阮元收录其《改历元疏》、《日宿例》、《时宿例》、《序数传》、《田制论》、《九章乘除法》、《九归法》等文章於《畴人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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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编辑]-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