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太刻薄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我希望您喜欢这里,并决定留下来。遗憾的是,您最近创建的一个或多个条目,例如太刻薄,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一些方针,因此条目可能很快被删除。
您可以读读名为您的第一篇文章的页面;若您在编辑条目时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您可以前往新手求助,那里,有经验的维基百科人会为您解答任何问题。 或者,您只需要在您的用户页中加入{{Helpme}}
,很快就会有维基人前来为您解答问题。这里还有一些链接: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閱讀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維基百科的立場與常見注意事項。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试试IRC即时讨论。也可在下面加入「{{Helpme}}」,其他维基人见到后就会来提供帮助。
- 不知道有甚麼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寫!
- 想創建條目?到條目創建請求提交你的條目,維基人很樂意幫助。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樂趣,成为一名充實的维基百科人。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日 (三) 15:00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太刻薄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太刻薄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日 (三) 15:00 (UTC)
王意揚條目
[编辑]- 貢獻內容來自四家媒體,包括nownews,yahoo新聞,東森新聞和youtube的原始影片。
- youtube的影片內容根據王意揚的微博提示可以任意轉載。
- 相關措辭已經進一步修改在臨時頁面。
- 提示閣下不要濫用twinkle。
- 請刪除侵權模板。啊朱(留言) 2014年3月12日 (三) 01:00 (UTC)
有關修改大部分學校條目事宜
[编辑]请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继续的话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
校舍設施可以記錄,校歌若已面世50年也可留下,在某情況下也可以合理使用留下(例學生常唱部分)。--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6:31 (UTC)
- 根據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條例》)第17條,作品在發佈超過50年即屬公有領域。--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05 (UTC)
这是对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您再一次作出破坏行为,您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1 (UTC)
你只是一位新用戶,並未是自動確認用戶,你所寫的條目又疑不符合維基方針,你還未有資歷去對多個條目是否侵權作定論。
作為新手,我建議你屬讀頁首的五大支柱、版權問題解答、使用指南,隻字不漏去讀。--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1 (UTC)
如閣下再不停止破壞,本人便會向管理員舉報閣下。Ke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8:08 (UTC)
阁下您好,您所删除的内容我不认为是侵权,因为作者用自己的话陈述了参考资料。如您还有异议,请提交讨论页,请勿删除原文内容。Emcc83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08 (UTC)
有關繁簡轉換
[编辑]您好。留意到您对一些条目的贡献是对内文进行简繁转换/地區詞轉換,例如香港日治時期。出于善意的假定,估计阁下可能是不大清楚维基百科具有简繁转换/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所以特意前来說明:
维基百科简繁转换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正常情况下,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简体中文或是繁体中文,词汇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为港澳用语、台湾用语或是大陆用语。因此,除非是系统出现一些不能正确转换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内文的用字应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系统能够正常转换的话,维基百科的规则是不允许对其中的用字人工的进行简单的简繁/地區詞修改的。
如果确实存在系统不能正常进行转换的情况下,请使用简繁转换标签,具体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zh-hans:简体用字;
zh-hant:繁体用字;
zh-cn:中国大陆用字;
zh-tw:台湾用字;
zh-hk:香港用字;
zh-sg:新加坡用字;}-
注:上面的范例是为了方便阅读而进行的换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不换行。
请注意:如果在系统能够正常对用字进行转换的情况下,将原文中的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之間替换、或港澳用字、台灣用字、大語用字之間變更,被社群认定为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这将可能导致阁下的账号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
最后,祝编辑愉快,谢谢!--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40 (UTC)
- 你可知道一些使用「簡體字」作標題條目我們可以輸入「繁體字」就可以查看,這是因為經維基人的人工重定向才可以。基於上述原因,在香港日治時期使用「繁體前加上簡體」的原因,避免部分條目因沒有人工重定向而不能查看,而並不是效果問題。--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49 (UTC)
- 我2006年就已加入維基百科,對於這方面的政策都略知一二,所以並不構成針對的問題;當初我是新手時豈不是像你一樣,對於當時維基人的措拖感到費解又不滿。--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52 (UTC)
閣下刪除校歌的準則的是什麼
[编辑]為什麼要校歌部份?
邀請您參與條目質量提升活動
[编辑]根據過去經驗,計畫的成敗關鍵在於消息是否散佈開來,請將此消息繼續推介給你您認識的維基人,若要發邀請函,可以使用以下代碼:{{subst:QA/邀請}}張貼在對方的對話頁中,感謝您的義舉。
邀請人: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12:59 (UTC)
目前票選中的主題;武俠小說提升計劃 - 人文提升計畫 - 新聞相關 -南極地理條目提升計劃 -颶風主題計劃 -哈利波特條目提升計劃
目前進行中的主題:
(更多候选主题)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對票佔總票數三分之一以上,如en: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 Shooting、en:List of rece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en:Kurganmashzavod、en:Green Scare、en:Michael Pollan、en:Mamoru Miyano、en:Unfinished work、en:Darwin–Wedgwood family、en:Theodore Roosevelt Association、en:C99,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en:Image stitching、en:Google Chrome Frame、en:Cloud gaming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12:59 (UTC)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大王 (中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08 (UTC)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地產大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10 (UTC)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造紙大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11 (UTC)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鋼鐵大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17 (UTC)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大王 (香港)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TRTC 2010年12月15日 (三) 14:25 (UTC)
任何提刪請在當天頁面提出, 以容許足夠時間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09:37 (UTC)
你好。見君多次移去「具爭議內容」及「坊間迴響」,無疑此等並無來源可援,嚴格而言之有違方針,實亦可理解。然而,該段所載何嘗為偽?縱非全部,亦未為憑空而生。其存廢當可斟酌。建議再遇之時,留言於議頁,眾議以後,始決去留,上策也。謹此。—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6:47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漢奸列表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1/09#漢奸列表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2011年01月12日 (三) 11:08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韓奸列表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韓奸列表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HCY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6 (UTC)
URL链接
[编辑]阁下您好,看到您在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的编辑中删掉两个参考来源中的URL链接。这两个URL链接虽不是所列来源书籍文章的直接链接,但读者可从链接页中下载所列书籍文章的PDF影印件以查证。在下有意把这两个URL链接再放回去,不知阁下意见如何?--Lvhis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23:08 (UTC)
- 谢谢您的回复和解释!如是,盗版的URL链接确应删除。不知哪里可查到url blacklist?--Lvhis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9:26 (UTC)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2008年西藏骚乱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太刻薄 (留言) 2011年3月1日 (二) 04:11 (UTC)
Re:
[编辑]您提出的侵权理由和事实不符,相关内容是引用的一本书,根本不是你那个网站。如果你坚持认为侵权,可以去客栈进一步咨询,只要大家都认为侵权,我也煤油异议。那几段也不是我编辑的,只是就事论事。--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9:10 (UTC)
这么说吧,无论什么侵权,都要给出公认的理由,让大家公认这是侵权。比如违反了维基的某条原则,或者版权中的什么内容。侵权不是某个用户个人所能界定的行为。就目前那段文字给出的来源来看,我并没看出他有违反什么而导致了侵权。如果您有能得到公认的侵权证据,可以告知,果然那样,我是会很干脆的认可的。--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2:41 (UTC)
阁下不觉得牛头不对马嘴吗?他给出了书的相关内容,根本没有提及你所列举的两个网站中的任何一个。即便他原文引用了书上的文字,也不构成全文删除的条件,而是引用不当,应该由其他用户进行完善。如果阁下执意认为该编辑侵权,那么我们就将这个问题提到客站上面让更有经验的维基用户大家下个结论,看看到底侵不侵权。如何?--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3:21 (UTC)
不好意思,我认为您说的这几个理由不相关。首先,网站不涉及,谈不上侵权。其二,出版的那本书本身也不侵权,不然就该打官司了。至于这个引用的具体问题,我已经提请互助客栈咨询是否侵权的问题,在互助客栈的“编辑问题求助”里面,在下虽然在维基百科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有些问题还是不太清楚,所以提请更有经验的用户鉴别一下具体怎么回事,阁下也请移驾互助客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避免出现编辑战。--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4:11 (UTC)
re:陳浩然 (足球教練)
[编辑]完成。--瓜皮仔@Canton 2011年4月7日 (四) 06:55 (UTC)
閣下紀錄也不太好
[编辑]閣下老說別人寫作侵權,自己不是也寫一堆要被別人刪除的條文?61.216.10.59 (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01:52 (UTC)
邀請討論2011年香港春聚
[编辑]-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11 (UTC)
Re: 北潭涌巴士總站.jpg
[编辑]對於閣下說本人上載的圖片「同他人的文字雷同」, 請問是什麼意思呢?? 那是一張圖片沒有文字, 要本人如何改?? 對於版權這東西, 圖片已列明版權屬香港政府, 本人在上載時也有列明這一點, 請問有何侵權之有?? (真係搲晒頭!!!)
閣下說我創建此條目侵權,我已有引用資料來源,還算侵犯版權?Matthewlai70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00 (UTC)
- 如是這樣,請閣下指導應如何改正條目內容。?Matthewlai70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05 (UTC)
- 看來被指侵權,是因閣下對香港超級足球聯賽不熟悉所產的誤會,香港足球總會於4月14日剛通過修改憲章,落實推行「鳳凰計劃」改革香港足球,將於2012-13年度成立香港超級足球聯賽。本人所引用文字大多來自「鳳凰計劃」改革報告內容,閣下引述的網站也只是轉述報告書內容,並非原文出處。問題是條目被鎖定了,我無法作出修改啊。--Matthewlai70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35 (UTC)
re.
[编辑]已處理。—ATRTC 2011年4月20日 (三) 14:16 (UTC)
邀請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编辑]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40 (UTC)
你怎么拆了一楼
[编辑]太刻薄先生,你把【哥德巴赫猜想】词条上的公式(1)和(2)删去了,别人怎么能够理解后面的内容,好比你住二楼,把一楼拆了,二楼也是空的。
Re
[编辑]完成-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6日 (二) 13:40 (UTC)
有關駱統
[编辑]請問閣下為何要在駱統條目進行回退?I'm the Pelt of Rock (拾岩留皮) 2011年4月27日 (三) 14:30 (UTC) 了。謝!I'm the Pelt of Rock (拾岩留皮) 2011年4月29日 (五) 13:23 (UTC)
已半保護。--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11日 (三) 02:22 (UTC)
re.
[编辑]已處理。—AT 2011年5月20日 (五) 12:56 (UTC)
关于Copyvio
[编辑]若阁下希望以后经常做Copyvio,可以使用WP:Friendly。同时,建议阁下申请一个巡查权限,这样可以分担巡查员的负担 -- Park 进站 乘车 2011年7月13日 (三) 03:16 (UTC)
你係咪有病呀,我唔介意修改我的條目,但係你一直回復回復,對條目有破壞無建設,你一係增加或修改到你滿意為止,但是不要狂撤消有用的資料,好唔好?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os2001127(對話|貢獻)於2011年7月17日 (日) 15:58加入。
舟山战役的问题
[编辑]条目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在相关页面提出申诉了,在下认为,条目存在来源较为局限的问题,最近我也在完善条目,突然遇上了这个事情。之前的来源是很局限,但并没有照抄,而是自己组织语言。这点我在申诉页面上已经说明了。我觉得贴上欠缺来源的标签以待后续补充是恰当的,但说侵权并不恰当。--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8:46 (UTC)
这么说,我认为这个条目的框架没问题。也自己组织了语言。可能出现这方面的疑虑,应该是来源局限的问题,这也是我最近在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无奈被突然打断。因此,再在这里做一个说明。--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8:53 (UTC)
如果条目保留下来了,我就继续完成它,如果不幸没有保留下来,我就重来一次。这事弄得挺烦的,特别是正在工作中,弄到一个阶段,被打断。--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9:17 (UTC)
这次您的处理我会充分尊重的,我现在正在弄这个条目的编辑内容,即便条目没保留下来,我也能立即提交一个绝对不会造成疑虑的新版本。当然,如果保留下来了,就简单些了。这本来就是一个被打断的工作。--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9:49 (UTC)
看了,了解这个问题,这也是最近我在处理的问题,不过遇上这个突发事件,被打断了。是资料比较局限造成的。所以,您要处理就尽快处理吧。最好把框架留下,这样方便点。--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5:37 (UTC)
我根据一些新的资料和您提的意见这几天弄了一个临时版本,觉得应该没有您说的那个问题了,但担心还不够彻底,您如果有空的话,烦请去看看,若还有不合适的地方,麻烦告知一下,我再做进一步修改,希望这个版本能替换原来那个版本。框架我没变,觉得还行。地址是[1]。--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6:16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政治和尚」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需要删除。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7/22#政治和尚」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2:50 (UTC)
侵權
[编辑]舟山战役/temp的疑似侵權來源,麻煩提供一下。—AT 2011年7月25日 (一) 01:58 (UTC)
- 您手上有實體書嗎?不然很難證實侵權。—AT 2011年7月25日 (一) 02:08 (UTC)
- 留待第三者確認。—AT 2011年7月25日 (一) 02:39 (UTC)
临时页面如果有问题,也请指出来,这次的处理显得很武断。--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3:17 (UTC)
那请你把临时页面的问题也说出来,不然不能服人。
黑旗軍應定為消歧義頁
[编辑]清朝晚期有兩支黑旗軍,一支是屬於山東農民宋景詩的抗清武裝,另一支是屬於劉永福,兩者之間沒有關係。--飄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56 (UTC)
不過中文維基百科宋景詩條目,亦表示這位農民創立的「義軍」也是黑旗軍,這個人曾經殺死僧格林沁,非無名之輩。--飄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7:06 (UTC)
不一定,正如現在講到黎明,都以為是四大天王之一,有誰知道曾經有個新聞處處長都叫黎明呢?--飄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7:12 (UTC)
你用「有不有名」去反對設立消歧義頁不成立,因為那個新聞處處長黎明已經冇人記得了,人家一聽到黎明就想到是做四大天王那個,但是「黎明」條目仍然設立消歧義頁。--飄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7:18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李鴻綱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1:05 (UTC)
请仔细看我编辑的内容与原文的差异
[编辑]要知道这些东西很多都是来自新闻报道,而且我编写的内容已经与原文做出适当修改了,请认真看看其中的差异。千万不要随意删除别人的东西,因为你这样才是故意破坏!!我编写的这些事件基本上都是有参考的新闻来源的,如果按照你的说法,那么你是否要全部删除?那么你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你这样做是对WIKI的贡献?如果你想做贡献,请在适当的语句上做一些调整,但是全部删除别人的东西是绝对不负责的做法!--Huandy618 (留言) 2011年8月22日(一) 02:10 (UTC)
侵权历史修订
[编辑]烦请将发现的侵权历史修订提报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删除,如2011年利比亚内战历史修订内大量侵犯版权的版本。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2日 (一) 11:47 (UTC)
2011年利比亚内战内编辑战已数日,不见有改善,请您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條目探討#2011年利比亚内战内发生编辑战内解释原由,以便解决。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5日 (四) 05:19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光暈戰記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01:22 (UTC)
文件存廢討論:通知
[编辑]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Laughing-gor.jp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维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请参考相關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谢谢!
Talk:阿曼达·斯特朗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太刻薄 (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03:01 (UTC)
切勿做出破壞行為
[编辑]前段时间Wikipedia:投票/各主題作品格式的標準暂停了,明天将重新开始,欢迎参与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2日 (四) 12:38 (UTC)
对于毛里茨住宅条目
[编辑]我提出的意见已经多日无人回应,时候将此条目无限期保留现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9:53 (UTC)
這棋名是我依原韓文翻的,原文書也有記載,若在網路請以대통령 고누找,如有問題請找我--Outlookxp2011年10月1日 (二) 11:06 (UTC) [2]、 [3]、[4]、[5]
可能order参数已包括第X任,自己编辑删除吧--Cwek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14 (UTC)
用户名
[编辑]已经处理--Ben.MQ 2011年10月8日 (六) 09:47 (UTC)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编辑]謝謝關注。表決已延長7日至2011年10月16日0時0分,同時進行討論中間方案,歡迎參與。特此通知。--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7:50 (UTC)
2011年10月
[编辑]您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發生进一步的罵戰或編辑戰。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Ben.MQ 2011年10月10日 (一) 17:45 (UTC) 這是對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您再一次對慈濟的不當言行,您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如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警告:關於慈濟基金會的編輯,香港人太刻薄涉嫌毀謗...
[编辑]關於慈濟基金會的編輯,香港網友太刻薄居然把少數負面批評當成的介紹的一部分,本身就不客觀不中立,而這些批評只是台灣少數宗教不同的人所做的,居心可想而知.我已經把你不客觀不中立的編輯告知香港慈濟,會對你進行法律追究.
破坏者
[编辑]似乎是同一个人(很明显的一点是移除NoteTA中除简体外的内容)。你是否还有发现别的账户有这样的编辑方式? --Ben.MQ 2011年10月21日 (五) 05:22 (UTC)
re.
[编辑]找其他管理員做吧,就當是提醒他們應該適當行使權限。如果有些頁面急需保護的話,請直接向我或其他活躍的管理員提出。謝謝。—AT 2011年10月30日 (日) 15:14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大統領棋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1:19 (UTC)
請勿刪除原創內容
[编辑]2011年11月13日對於《愛在桐花紛飛時》該偶像劇之條目進行「侵權刪除」,主要針對角色內容進行刪除動作,然該條目的角色介紹絕對是原創編寫,而非複製其他網站(包含官方網站)之內容,更無所謂侵權的問題。如角色內容有侵權疑問,何故您未將所有介紹全刪除?再次強調,《愛在桐花紛飛時》的角色介紹在其他用戶新增編寫時,便已作查證,或者您有其他管道可以證明該條目的角色介紹侵權?亦煩請您提供。Mayzi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3:39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龙族 (江南)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2:13 (UTC)
218.249.94.130
[编辑]以后发现这个人,请提报。谢谢。Ben.MQ 2011年12月1日 (四) 06:03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七十三 (電視劇)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09:23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於敖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2:06 (UTC)
垃圾链接
[编辑]已经加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21日 (三) 01:59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寧妃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26 (UTC)
关于条目“温州港”
[编辑]你好,之前你对条目温州港的版权要求提出质疑。本人已经将可能涉嫌侵权的部分删除,剩余参考部分已经全部paraphrasing过,请问何故又一次提出完全一样的版权质疑?请重新审阅,如果没有意义我希望将原内容放回。谢谢—kratisto※請留言 2011年1月15日 13:31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王亮 (明朝)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0:39 (UTC)
李應樵
[编辑]我已经在“李應樵”加了(Elite商界精英)和(名人訪問)两个参考资料,是否满足了“通用關注度指引”--Hzhbcl (留言) 2012年2月4日 (六) 05:14 (UTC)
讨论:双龙中学
[编辑]尊敬的基友你好: 条目双龙中学是我在百度百科创建的,而且疑似参考资料来源也有加上长寿政府网,阁下是否没看见?为何要挂入版权验证模块?”--陈小枫 (留言)
請不要對自己不熟悉的領域亂掛關注度模板
[编辑]如題!!!!!!!!Urga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2 (UTC)
- 如上,阁下连续对古代进士人物乱加关注度模板,已经对我们的编辑进度构成了阻碍。以阁下现有的文化素养与教育水平,我们一致认为您尚远不具备对条目的关注度有正确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请不要继续这种错误的行为,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2月20日 (一) 17:30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宋湘嵐、酒屋巴士站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23日 (四) 00:10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閻其授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9:44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王寶龍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Lakokat 2012年3月21日 (三) 06:27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阮自嵩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3日 (五) 05:44 (UTC)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参选特色条目
[编辑]欢迎您前往投票并发表宝贵意见,谢谢!—Aronlee90(留言) 2012年7月14日 (六) 12:12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高舉 (明)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9日 (四) 01:19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黃金耀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3:31 (UTC)
請寫出回退理由,及注意3RR。--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6:29 (UTC)
2012年8月
[编辑]您在法輪功在香港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發生进一步的罵戰或編辑戰。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范★kira★(o∩_∩o ) 2012年8月30日 (四) 06:33 (UTC)
删除他人贡献请给出理由
[编辑]请说明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条目中 2012年9月9日 (日) 05:51 太刻薄(讨论 | 贡献) . . (72,934字节) (-618) . . (刪除微博) 此操作的理由。谢谢。 --Voodoowiki(留言) 2012年9月9日 (日) 09:57 (UTC)
- 不可以引用可信的微博信息吗? --Voodoowiki(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0:06 (UTC)
2012年10月
[编辑]您在黃之鋒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發生进一步的罵戰或編辑戰。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这似乎不是第一次了。请阁下善用讨论页。--广雅 范★ 2012年10月2日 (二) 16:25 (UTC)
Re: 黄之锋
[编辑]这些来源用于佐证“部份网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应并无问题。--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10月3日 (三) 09:22 (UTC)
Re: 有關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7的討論
[编辑]如有需要,請另再提刪,因為理據與先前的不同。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10月8日 (一) 17:53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护卫星章 | |
查侵权辛苦了 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10月28日 (日) 12:08 (UTC) |
愛·回家 (電視劇)劇情大綱疑似侵權一事
[编辑]閣下提交的證據 http://b.tvb.com/tvbi/2012/05/24/%E6%9C%80%E6%96%B0%E6%88%B2%E5%8A%87-%E6%84%9B%EF%BC%8E%E5%9B%9E%E5%AE%B6/ 的刊登日期是5月24日,明顯晚於內容被加入時的5月3日,故維基百科侵犯他人版權的指控並未有充分的證據。本來疑似侵權只是小事,重寫劇情大綱並不會花費太多時間,可是今次卻牽涉將5月未啟播至近日播了百多集期間,近半年來八百多個歷史版本全都被刪掉,不便讀者翻查條目的歷史紀錄,所以我今次一定要據理力爭。--Tvbosco(留言) 2012年10月31日 (三) 12:01 (UTC)
- 你不明白我在質疑甚麼。你提供的來源是5月24日發表的,維基百科早於5月3日便已經發表了有關內容。除非你能拿出證據證明tvb於5月3日前已發表過這段文字,否則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之下,沒理由指控維基百科「抄襲未來的內容」。--Tvbosco(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3:38 (UTC)
您好,我注意到您曾關心此議題。User:Edouardlicn/PG活動組織研究此頁面,個人關切其已涉違反維基百科多項方針及法律,對維基百科會造成傷害,理由如討論。謝謝您指教。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11:15 (UTC)
2012年12月
[编辑]您似乎在朱學恒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Zhangjintao(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05:14 (UTC)
關注度過期
[编辑]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李岳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2月31日 (一) 03:15 (UTC)
林大輝
[编辑]先回退,後保護。我不能刪呀。--石(留言) 2013年1月15日 (二) 09:47 (UTC)
再次提醒:有关"性"条目应该删除或屏蔽
[编辑]这些条目包含淫秽色情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等行业自律规范,请立即进行自我审查,并自觉删除或在当地屏蔽有关内容。--119.119.52.185(留言) 2013年1月19日 (六) 09:23 (UTC)
你他妈的太不要脸!老色鬼!!变态!!!--199.119.202.117(留言) 2013年1月20日 (日) 02:46 (UTC)
(本訊息由User:tp61i6m42008使用機器人軟體透過AWB發送。)
人權專題成立!敬邀指教、參與
[编辑]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香港黑金政治」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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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12日 (二) 05: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