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世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凌世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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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尚寶司卿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 | |
字號 | 字蒼舒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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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世韶(16世紀—17世紀),字蒼舒,直隸徽州府歙縣人[1],江寧縣籍,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崇禎三年(1630年),凌世韶參加應天鄉試,中式舉人[2],崇禎七年(1634年)成甲戌科進士,獲授福建福清知縣,因為催收租稅不力造貶謫為汀州經歷,之後曾擔任寧化知縣、處州推官及戶部河南司主事[1]。
弘光朝,改任郎中,參與金聲的義師,兵敗後到天興謁見隆武帝,升任尚寶司卿;福京失陷,他到黃山出家為僧,法名大時[3]。
引用[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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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之璋 | 明朝處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 繼任: 王明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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