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蔡國光(16世紀—17世紀),士觀,号贲服福建泉州府同安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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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七年(1627年)舉人[2]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授江西高安知縣,免除當地額外稅款二萬多,革除常例,高安人因此建祠祀奉他;不久調任鉅鹿,修築城池,給與牛種,令人民安居[1][3]

後來蔡國光上朝召對符合上意,得擢任禮科給事中;很快李自成攻陷北京,抓拿他逼令投降,他嘆道:「我不能為先帝捐軀,怎敢厚著臉皮服侍另一個朝廷!」大順軍隊拷掠並勒索其財產,從行者貸款給他才能回鄉。隆武帝原職起用,卒年八十三[4][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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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蔡國光,字士觀,同安人。崇禎七年進士。授高安知縣,免浮糧二萬餘【。轉刑科】,革嘗例。調巨鹿,修城,給民牛種。
  2. ^ 嘉慶《同安縣志·卷十七·選舉》:天啟七年丁卯解元戴震雷 蔡國光 翔風平林人,甲戌進士
  3. ^ 嘉慶《同安縣志·卷二十二·循績》:蔡國光,字士觀,號賁服。天啟丁卯第六名舉人,崇禎甲戌進士。七歲就傳經史,過目輒成誦。既釋褐令高安,請免浮糧,革除常例,高安人建祠祀之。已補鉅鹿,修城池,給牛種殘疆之,民皆賴以安。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遷禮科給事中。北京陷,受楚毒歸。起故官。卒年八十三。
  5. ^ 嘉慶《同安縣志·卷二十二·循績》:召對稱旨,擢授禮垣。未幾李自成陷京師,執國光使降。國光嘆曰:「吾不能捐軀從先帝於地下,尚敢靦顏更事哉!」賊拷掠極,楚索其財,從者貸與之,始釋歸焉,卒年八十有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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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
  • 嘉慶《同安縣志》·卷十七·選舉
  • 嘉慶《同安縣志》·卷二十二·循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