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聲 (明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振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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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按湖廣監察御史 大順工政府尚書 | |
籍貫 | 陝西米脂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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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為官清廉,有令譽。任湖广巡按御史[1]。被李自成所俘[2],李自成稱他“大哥”,並加上勸降,要求他上表朝廷代李“讨楚、豫、秦、蜀四省 ”作为议和条件[3]。崇禎十七年正月,李振声受李自成任命為工政府尚書。[4][5][6]
崇祯十七年十二月,福王朝廷治从贼之狱,李振聲列“一等应磔者”[7]。
注釋
[编辑]-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5001號
- ^ 民国《米脂县志》卷九,《艺文》,收有李振声《贼中见伪檄感题》诗,诗前小序云:“崇祯癸未八月,时陷贼中,寓襄阳檀溪寺。一日忽传伪檄授兵政府侍郎,投檄于地,感忿题此。”
- ^ 《巡视陕西茶马御史徐一抡题本》,《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
- ^ 《國榷·卷一百》:甲申崇禎十七年 正月庚寅 李自成偽稱大順國,改永昌元年。……更定六政府,尚書一,侍郎二。吏政府尚書宋企郊,戶政府尚書楊建烈,禮政府尚書鞏焴,兵政府尚書喻上猷,刑政府尚書陸之祺,工政府尚書李振聲。
- ^ 《明史·卷309》:六政府侍郎則石首喻上猷、江陵蕭應坤、招遠楊永裕、米脂 李振聲 、江陵鄧巖忠、西安姚錫胤,尋以宣城丘之陶代振聲為兵政府侍郎。
- ^ 《明乡贤湖广巡按米脂李公表忠录》所载李上林、陈明圣在顺治年间写的《见闻侍御李公节烈录》另載李振聲暗中與陕西三边总督孙传庭勾结,事發後,被李自成处死于河南裕州。
- ^ 《明史·卷275》:其一等應磔者:吏部員外郎宋企郊,舉人牛金星,平陽知府張嶙然,太僕少卿曹欽程,御史李振聲、喻上猷,山西提學參議黎志陞,陝西左布政使陸之祺,兵科給事中高翔漢,潼關道僉事楊王休,翰林院檢討劉世芳十一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