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弘化(?—?),字貳公,號衡麓,湖廣攸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化十歲喪父,貧苦而力學。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進士。兩任山西知縣,皆以政績稱。調刑科給事中。天啟間,魏忠賢誣陷熊廷弼,劉弘化上疏力爭,反牽連下獄。崇禎初平反,官兵科都給事中。累遷南京大理寺卿,以病歸[1]。
官衔 |
前任: 史乘 | 明朝交城縣知縣 1611年-1612年 | 繼任: 郭維隆 |
前任: 邢其任 | 明朝安邑縣知縣 1613年-1616年 | 繼任: 耿啓 |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