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惟芳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惟芳(17世紀—1637年),字菉斐,湖廣荊州府石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劉惟芳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餘姚知縣,以清廉自矢,檯案沒有案件留下,三個月後在任內去世,餘姚人民哀痛的拿出金錢殮葬他[1]。
引用[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同治《石首縣志》·卷五·選舉志
-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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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芾煌 |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7年 | 繼任: 王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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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惟芳(17世紀—1637年),字菉斐,湖廣荊州府石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劉惟芳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餘姚知縣,以清廉自矢,檯案沒有案件留下,三個月後在任內去世,餘姚人民哀痛的拿出金錢殮葬他[1]。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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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芾煌 |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7年 | 繼任: 王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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