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濬(17世紀—17世紀),字顏河,河南河南府盧氏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趙濬是天啟七年(1627年)河南鄉試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先在工部觀政,十一年(1638年)獲授戶部湖廣司主事,主理遼餉良庫,十二年(1639年)陞江西司員外郎,到十三年(1640年)再陞為雲南司郎中,外任東昌知府。回鄉後,趙濬不再出仕,潛心力學,誘發士子,有《四書未盡言疏解》流傳[1][3][4]。
- ^ 1.0 1.1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趙濬,曾祖雲,祖明德,父應奎〔增生〕,顏河,禮記房,丙午二月初八日生,靈寶籍,盧氏縣人,丁卯四十九名,會二百三名,二甲二十七名,工部觀政,戊寅授戶部湖廣司主事,戊寅新餉良庫,己卯陞江西司員外,庚辰□雲南司郎中,陞東昌知府。
- ^ 光緒《盧氏縣志·卷七·選舉》:天啟 趙濬 丁卯科(舉人),見進士
- ^ 光緒《盧氏縣志·卷八·人物》:趙濬,字顏河,由進士任山東東昌府知府,回籍後潛心力學,誘啟後進,著有《四書未盡言疏解》。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傳第六十四》:時河南遺臣:……(盧氏)趙濬,字顏河。崇禎十年進士。官東昌知府,隱。
- 光緒《盧氏縣志》·卷七·選舉
- 光緒《盧氏縣志》·卷八·人物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傳第六十四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
官衔 |
前任: 曹文衡 | 明朝東昌府知府 1640年-1641年 | 繼任: 宋炳奎 |
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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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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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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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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