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卫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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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河南南阳府裕州葉縣民籍 |
字號 | 字正夫,號滍川 |
出生 | 弘治七年(1494年) |
逝世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二十一日 |
配偶 | 配焦氏,封淑人 |
親屬 | (子)衛東楚(舉人、扬州知府);卫东吴,進士、工科给事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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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道(1494年—1559年),字正夫,号滍川,河南南阳府裕州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正德八年(1513年),衛道弱冠登癸酉科河南乡试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進士[1][2]。初授武昌府推官,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十五年十一月曾向武宗建议挑选宗室为皇嗣,武宗不听。不久父喪归乡。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起复工科给事中,以議大禮请求辞职,未被允许,以職事監獻皇帝廟,工程完成後,因何渊倡议砍伐树木,推倒墙垣,以开通太庙街门,卫道上疏阻止,被世宗切责,降职二级,嘉靖四年(1525年)十月贬山東布政司照磨,十二月復任原职,监督世廟工程。迁右给事中,五年四月轉工科左给事中,七年四月升兵科都给事中。出为貴州右參政,分守貴寧、安平,十一年四月升湖廣按察使,更任雲南,十四年六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轉山西左布政使,十七年八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历南京太常寺卿,十九年七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二十年四月以九廟发生火灾,引咎致仕。歸乡後,築精舍于黄山滍水之陽,讀書養性。享年六十六岁去世。
家族
[编辑]原籍河内修武人,元朝末年躲避战乱,徙居葉縣。高祖卫和,曾祖卫智。祖父卫顼,舉人,官單縣知縣。父亲卫鉞,歲貢。俱赠太中大夫、南京太僕寺卿。祖母吴氏、母劉氏,俱赠淑人。継母李氏,封太淑人[3]。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