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覃 (明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葛覃(1482年—1534年),字延之,河南彰德府磁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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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河南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五十五名進士[1][2],授乐清县知县,遷南京户部主事,以员外郎奉部檄督催闽广两省钱粮,升郎中,出为平阳府知府。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以盛夏巡历宁夏等处,因病卒于官[3]。生于成化壬寅正月十四日,嘉靖甲午九月二十三日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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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葛玘。父葛义。母王氏。元配张氏,封宜人。五子:逢春、逢夏、逢吉、逢时、逢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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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磁州志》:葛覃字延之,正德甲戌科进士。授乐清知县,持己清白,莅政公勤。遷南京户部主事,以员外郎奉部檄督催闽广两省钱穀,综理周密,訪範嚴慎,事集而民不擾。遷郎中,再遷平阳知府,郡大治。覃天性簡言笑,慎交游,遇事斤斤精覈,吏不能为奸,日兢兢者律身守官箴而已。然威信感孚,不动声色,豪强自尔斂戢。遷陕西按察司副使,益勵名節,终始不渝,时當盛暑,巡历宁夏等处,勞瘁疾作,卒于官,祀乡贤祠。
  • 《陕西按察副使葛君覃墓志铭》
官衔
前任:
王溱
明朝平阳府知府
嘉靖九年-十二年
繼任:
张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