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堪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延安府同知周耀冕之子。十九岁为诸生,天啟五年(1625年),登进士。崇禎年間,授福建福清县知县[1]。歷官陕西道监察御史、光禄寺卿、顺天府尹、工部侍郎、副都御史、南京户部尚书,以工部侍郎督修汴河。
崇祯帝自杀后,周堪賡隐为山僧,在岭表瓯海游历,曾参加抗清活动。永曆元年(1647年),永历帝派遣中书、副将“谕楚五臣,仍著地方官敦促赴召。”因病不赴,实以尚书归故里。楚五臣还有原礼部尚书湖广夷陵州(今湖北宜昌)人文安之、原江西巡抚湖广益阳人郭都贤等。有《治河奏疏》二卷。
参考
[编辑]- ^ 福清市志 第四节 明代县衙. 福州地情网. [201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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